工作职责
一、学校党委统战部是校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工作职责是:一、宣传、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、政策,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党委、行政的工作部署,制定、实施学校统战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;负责全校性统战活动的组织协调。
二、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。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,支持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独立开展工作。配合校党委召开情况通报会、座谈会,听取民主党派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三、做好党外人士的举荐工作。贯彻党对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安排的政策,协同组织部做好党外干部的举荐、考察、培养工作;协助上级部门完成推荐党外人士担任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人选。
四、积极发挥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作用,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学校发展建设贡献“智囊团”的力量。重视和支持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开展工作和参加社会活动,协助开展调研、考察等活动。
五、积极协调“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”、“欧美同学会(留学人员联谊会)”开展工作,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作用。
六、组织开展统战宣传、信息和统战政策理论研究工作,学校和地方发展建设的中心任务进行专题调研,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献计出力。统战信息的搜集、整理、发布、上报工作。。
七、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、各民主党派市委会等的工作联系和情况交流。
八、做好学校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